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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發展

          發展歷史

          在我國的漢代以前,"銜"字只有一個"馬嚼子"的意思。魏、晉以后, 銜字才出現表示官吏階位的"頭銜"的含義。在中國古代漢語里沒有軍銜這個詞語。清朝末年從西方引進軍銜制度以后,也沒有譯作軍銜,而是稱之為"階級"、"軍官佐士兵等級"、"軍階"。在制度上稱其為軍銜,則是從我軍開始的。概括的說,軍銜是國家授予軍人以區別其等級地位、權力責任、榮譽待遇的稱號和標志。人們一提到軍銜,馬上就會聯想起軍隊,但軍銜的歷史要比軍隊的歷史短得多。世界上最早出現軍隊時,并沒有同時產生軍銜制。軍銜制是軍隊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由于軍隊是進行戰爭的武裝集團,由眾多使用武器的人員組成,必須按統一的意志去行動,"服從命令是軍隊的天職"。因此,在軍隊編制體制上必須形成若干層次,軍人依職權大小分為不同的等級,各級都有擔任統一指揮管理的官員,下級絕對服從上級,從而形成由上至下不同的職別等級。

          中國發展

          軍銜

          軍銜制度在中國已有近百年歷史。20世紀初,晚清軍隊引入世界通用的軍銜制度。以后,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幾個時期實行的軍銜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軍銜制度基礎上的發展和沿革。

          晚清軍銜制

          清朝在滅亡前,用了六年的時間才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軍銜體系。

          當時,清王朝的腐敗無能和清軍戰斗力的脆弱,在面對列強的戰爭中已暴露無遺。一些大臣、督撫紛紛上書,條陳時務,要求清廷迅速建立一支新式武裝。清朝皇室也痛感中國兵制過于陳舊,已不合時宜。為了維持自己搖搖欲墜的統治,必須改革兵制。于是采納眾議,決定效法西洋,訓練一支新式陸軍,以取代舊式綠營軍隊。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清政府任命袁世凱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負責編練新軍。

          清朝的新軍,在編制、裝備和操法上,完全仿效西方,而在人事制度上,基本上還是采用過去綠營制的一套老辦法。在編練新軍過程中,遇到許多矛盾,對推行新制障礙重重。因此,清政府進一步采取改革措施,繼續在所有方面進行改革,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移植西歐式軍銜制,試圖通過軍銜制度來改變當時“重文輕武”的流弊,振奮士氣,提高軍隊的社會地位,改變官職與官銜之間嚴重失調的狀況;改革官兵制服與識別標志,既整肅軍容,亦適應操戰;實行國際上大體統一的銜級制度,以利于國際交往。

          清政府從1904年開始,通過頒布實施一系列的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歐式軍銜制。1904年12月,清政府練兵處會同兵部向朝廷奏準《另定新軍官制事宜》,建議“參仿八旗官員之秩序,旁采各國軍營之規章”,按照西方軍官軍銜的三等九級制,取代舊的官階制度,建立新軍的階位品級體制,軍官“區為三等,析為九級”。

          1905年3月,練兵處、兵部設計出軍官軍服和軍銜標志的第一個圖案式樣。8月,練兵處提出軍官授銜的標準、條件、程序和要求。12月經清政府批準,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

          上等第一級,正都統;

          上等第二級,副都統;

          上等第三級,協都統;

          中等第一級,正參領;

          中等第二級,副參領;

          中等第三級,協參領;

          次等第一級,正軍校;

          次等第二級,副軍校;

          次等第三級,協軍校;

          1909年11月,軍咨處又奏請朝廷在軍階第一等第一級內正都統之上增設“大將軍”、“將軍”兩銜,與正都統同為上等第一級;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在軍官和軍士之間增設“額外軍官”銜一級。

          1910年12月,陸軍部對軍銜授予及晉升年限、軍官職務任免、最高服役年齡、軍官考績辦法等,都作了詳盡規定。如規定各級官佐的最高服役年齡為:正都統,65歲;副都統,62歲;協都統,58歲;正參領,55歲;副參領,52歲;協參領,50歲;正軍校,48歲;副軍校45歲;協軍校45歲。又規定,凡正都統榮獲大將軍、將軍稱號者,不受上述年齡限制。這一章程可視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軍官服役條例。

          不難看出,如按現在的軍銜稱謂,晚清的“都統”對應將官,“參領”對應校官,“軍?!睂竟?;“正”、“副”、“協”分別對應上、中、少各級。從“正都統”至“協軍?!边@九級,分別對應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按髮④姟?、“將軍”和“正都統”同為一級,是榮譽軍銜,相當于有些國家的元帥?!邦~外軍官”就是準尉。士兵軍銜稱謂與現在基本相同。

          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軍銜制

          辛亥革命后,中華民國于1912年元旦正式成立。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沿用了剛剛實行不到一年的晚清軍銜制,但做了一些變動,主要是廢除清朝軍銜制的軍官銜稱,取消所有品級,仍按原來的三等九級,規定了新的軍銜名稱,軍士和兵均改為二級:

          上等官佐:大將校、中將校、少將校;

          中等官佐:大領、中領、少領;

          初等官佐:大尉、中尉、少尉;

          額外軍官;

          軍士:一等目兵、二等目兵;

          兵:一等兵、二等兵。

          不久,南京臨時政府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由六等十四級增至六等十六級:

          上等官佐:大將軍、左將軍、右將軍;

          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

          初等官佐:大軍校、左軍校、右軍校;

          額外軍官;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右軍校升左軍校2年;左軍校升大軍校3年;大軍校升右都尉4年;右都尉升左都尉、左都尉升大都尉、大都尉升右將軍各3年;右將軍升左將軍4年;左將軍升大將軍無定年。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公布新的《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軍官仍為三等九級。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準尉官;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北洋政府還有兩個特殊的規定,其中:

          虛銜規定:將官銜在正式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個虛銜,即陸軍上??杉由賹?,陸軍少將可加中將銜,陸軍中將可加上將銜。如護國名將蔡鍔,為陸軍中將加上將銜。

          追贈軍銜的規定:軍官作戰陣亡或病逝后,依其生前業績,可以追贈高一級的軍銜,如中將可以追贈上將。

          國民黨軍隊軍銜制 軍銜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布《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銜級和銜稱都不變。當時授軍銜沒有統一的機構,國民政府可以授,總司令部可以授,軍事委員會可以授,甚至上級機關或軍政長官也可以授。1932年,西北軍閥馬步芳曾把還在小學讀書、只有12歲的兒子馬繼援,委派為青海省南北邊區警備司令部的上校參謀長。更為荒唐的是,上報到南京中央軍政部后,竟然給予正式命令,發給了委任狀。另外,當時軍銜和職務相比,銜高職低的情況比較普遍,軍長大都授上將。一些地方軍閥,手中不過萬把人最多幾萬人,也自封為上將。1933年,當時蔣介石在一次紀念周上講話說:“國民黨軍隊同列強相比,戰斗力特弱而將官特多,上將都數不清了?!?/p>

          為了整頓軍隊軍銜混亂狀況,以適應其軍事上的需要,國民政府決定對軍銜進行修訂。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國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陸、海、空軍《官制表》和《士兵等級表》。1935年3月,頒布了新的軍銜等級表,把上將分為第一、第二兩級,增設特級上將。整個軍銜等級為六等十八級:

          將官:特級上將、一級上將、二級上將、中將、少將;

          校軍: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準尉;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海軍士兵分八級,稱謂與北洋政府時期相同。

          國民政府時期的軍佐銜,最初等級設置與北洋政府時期相同,但改變了稱謂,即在軍官銜的前面冠以專業名稱,如“軍需少將”、“軍醫中?!?、“軍法上尉”等。1934年以后,軍佐銜改用新稱謂,將級軍佐銜統稱“監”,校級軍佐銜統稱“正”,尉級軍佐銜統稱“佐”。

          抗日戰爭結束后,國民黨軍隊為適應全面內戰的需要,對各級軍官的服現役限齡作了大幅度降低:一級上將,62歲;二級上將,60歲;中將,56歲;少將,52歲;上校,46歲;中校,44歲;少校,42歲;上尉,40歲;中尉,38歲;少尉,36歲。這在當時主要軍事國家中是比較低的。

          國民黨軍隊的上將銜,比較復雜。除了分特級、一級、二級三個檔次外,還有中將加上將銜和追贈上將幾種。

          特級上將為最高軍銜,授予陸??哲娮罡哕娛麻L官。實際上這一銜級是專為蔣介石而設的。

          特級上將、一級上將和二級上將常服的軍銜標志,抗戰結束前都是金版領章上綴3顆三角星??箲鹨院?,常服的軍銜標志,由領章改為肩章,二級上將為3顆五角星,一級上將、特級上將分別為4顆星、5顆星。因此,也分別被俗稱為“三星上將”、“四星上將”、“五星上將”。也有人是死后才被追贈的,如張自忠、廖磊等;還有人生前死后都為正式晉升二級上將,如錢大鈞、羅卓英等。

          此外,國民政府于1934年12月對駐蒙古、新疆、西康、西藏等地的武職官員,頒行了一種特殊的官銜,共分三等十級,其稱謂類似于清末的軍官銜稱:一等一級稱都統、一等二級稱副統、一等三級稱協統,二等一級稱都領、二等二級稱副領、二等三級稱協領,三等一級稱都衛、三等二級稱副衛、三等三級稱協衛,此外還設有準衛一級。

          中國的軍銜制從清末建立到民國的幾次改動,軍銜等級中都沒有“大元帥”這一級,那么孫中山和蔣介石等人的大元帥是怎么回事呢?

          實際上,孫中山等人的大元帥并不是軍銜,而是職務,是一種權力象征。1917年7月張勛復辟后,孫中山即提出擁護約法、恢復國會的主張。8月,孫中山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有130多名議員出席,決議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規定軍政府設海陸軍大元帥一人,元帥二人,均由國會選舉產生。大元帥是國家元首兼行政首長,元帥則協助其工作。9月1日國會選舉孫中山為大元帥,桂系軍閥陸榮廷、滇系軍閥唐繼堯為元帥。10日,孫中山在廣州就大元帥職,但陸、唐二人不愿和孫中山合作,分別通電拒受元帥職務??梢?,孫中山的大元帥是一種職務,即最高軍政長官,其權力相當于實行“總統制”國家的總統,即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而不是軍銜。

          其實,在晚清實行軍銜制時,就有陸海軍大元帥一職,是由光緒皇帝兼;光緒病逝后,宣統皇帝即位,因他當時才3歲,大元帥之職由其父攝政王載灃兼。

          而民國時期的大元帥也不止孫中山一人。北洋政府歷屆元首(總統或執政),均兼陸海軍大元帥。1924年11月,孫中山督師北上,國民黨元老譚延、胡漢民在廣州先后代理大元帥職。張作霖在北京組織安國軍政府,宣誓就任“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張作霖的大元帥也是一種實際職務名稱,其權力相當于實行“內閣制”國家的總統。

          1934年3月溥儀在日本帝國主義的扶持下,在長春當上了“滿洲國”兒皇帝,并兼“滿洲國陸海軍大元帥”。

          1937年7月“七七事變”發生后,抗日戰爭全面爆發。8月12日,國民政府國防最高會議及黨政聯席會議決定,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為中華民國陸??哲姶笤獛?,即最高軍事統帥。蔣介石是舊中國最后一位大元帥。

          以上這些大元帥都不是軍銜。如蔣介石就任大元帥時,軍銜仍為特級上將,直到1975年蔣在臺灣去世時,其特級上將的軍銜都未曾改變過。

          (一)軍隊官員分類和軍銜等級區分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布“陸、空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軍隊官員仍分為軍官、軍佐兩類。軍官軍銜仍分為三等九級,并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銜稱。隨著空軍的發展,增設航空軍官,這是中國第一次設置空軍軍銜(實際佩帶是1933年2月)。軍佐仍不設上等第一級,故最高軍銜為中將,在軍佐銜稱上取消了原來合有職稱的內容,改為軍銜加專業勤務字樣。例如,軍需總監改稱軍需中將,一等軍醫正改稱軍醫上校,三等司藥正改稱司藥少校,一等獸醫改稱獸醫上尉,其余類推。少尉軍官之下仍設準尉一級,與準尉同等官稱準佐,準尉和準佐均“不列入官等”。士兵亦仍分六級,除廢除掌工、鞍工、靴工等煩瑣的名稱外,基本沿用原銜稱。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國民黨政府先后重新頒布“陸??哲姽僦票怼焙汀瓣懞?哲娛勘燃壉怼?,陸軍增設通信兵銜,空軍增設機械、軍需、軍醫銜,海軍兵銜改為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并在三等兵之下增設一等練兵、二等練兵。至此,陸??杖姼髯孕纬瑟毩⒌能娿曮w系。另外,軍佐又恢復了北洋政府時期含有職稱內容的銜稱,一直沿用至1949年。

          1935年3月,國民黨政府頒布“上將任官施行條例”和“特級上將授任條例”,把上將銜分為三級:一為二級上將,又稱三星上將,授予“建有殊勛”的陸??哲娭袑?;二為一級上將,又稱四星上將,授予“再建殊勛”的陸??哲姸壣蠈?相當于元帥銜);三為特級上將,又稱五星上將,授予“陸??哲娮罡哕娛麻L官”(相當于大元帥銜)。經過以上充實、修訂,國民黨軍隊軍官軍銜計三等十一級,軍佐軍銜計三等八級。

          1942年國民黨政府修正頒布“陸??哲姽僦票怼焙汀瓣懞?哲娛勘燃壉怼?,陸軍又增設戰車兵銜;空軍又增設電信、測候銜,并在軍士之上增設軍士長銜,分一、二、三等。海軍軍銜未作更動。這樣,陸??杖娷娿曈值玫搅诉M一步完善。

          1945年2月,國民黨政府重新頒布“空軍官制表”和“空軍士兵等級表”,其軍銜等級仍同前??哲娷娿曅浇?,從下士至中將各分為一、二、三級,二等兵至上等兵各分為兩級,放有一、二、三級將校尉等之稱。此后,至1949年國民黨政府覆滅,未再見其軍銜有大的更動。

          (二)官佐授銜和晉銜

          1934年至1940年,國民黨政府先后頒布陸??哲姟叭喂贄l例”及其“施行細則”。他們認為,“凡軍官佐均先任官”,爾后依官任職。這些條例和細則,除沿用北洋政府補官令的一些內容外,對軍官、軍佐初任(舊稱除補)、敘任(舊稱敘補)、晉任(舊稱升補)、轉任(舊稱轉補)等作了許多新的規定。

          在初任條件上,除強調學歷和現實表現外,增訂了準尉升少尉的要求。陸、空軍規定,“準尉升少尉,必須服滿準尉職務二年以上,曾受應行準備教育,成績及格,但不得超過初任軍官佐的三分之一”。海軍規定,“準尉確有經驗,著有勞績,得任為少尉,但晉至中尉為止”。

          在晉任條件上,增訂和修訂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晉任必須逐級遞進,不得超越”?!皶x任必須經過規定之實職年資”,“實職年資稱為停年”。陸軍各級官佐平時、戰時停年如下:少尉平時一年半,戰時縮減為一年;中尉平時二年,戰時縮減為一年;上尉平時四年,戰時縮減為二年;少、中校平時各三年,戰時各縮減為二年;上校平時四年,戰時縮減為三年;少將平時三年,中將平時五年,戰時均不縮減。海軍各級官佐平時停年如下:少、中尉各二年,上尉四年半,少、中校各三年,上校四年半,少將三年,“中將晉上將以資深而于國家建有殊勛者為限”??哲姼骷壒僮羝綍r停年如下:少尉—年半,中尉二年,上尉四年,少、中校各三年,上校四年,少將三年,中將四年。

          二是晉任必須有上級軍銜缺額。這里不是指直接上級出缺,而是指上一“官組”軍銜出缺。按“官組規則”規定,中、上將全國各編一個官組,少將以下按軍兵種和專業勤務分編,約以六十人為一官組。

          三是“軍官佐于軍事上有特殊建樹,可為軍人表率者,得特令晉升。除停年依照規定外,其他不受條例及細則所限”?!皯饡r軍官佐之晉任……為補充上之必要,對于所要官階之停年,亦可特令減縮之”

          經過以上充實和修正,軍官、軍佐授銜、晉銜的規定,較之北洋政府補官令更加完善。

          (三)軍官、軍佐服役

          國民黨政府從兵役義務角度考慮,于1934年專門頒布“陸??哲姽僮舴蹠盒袟l例”,這是中國第一次對官佐服役的立法。后來,他們鑒于官佐服役是兵役的一種,便在1946年修訂“兵役法”時,納入兵役范圍。

          1934年服役條例,對軍官佐服現役、服預備投、停役、除役等都有規定?!瓣懞?哲姽僮舴巯蘖睢?即服預備役最高年齡)為:上將七十歲,中將六十五歲,少將六十歲,上校五十八歲,中校五十五歲,少校五十三歲,上尉五十歲,中、少尉四十七歲。后來,兵役法對軍官佐服役限令從三個方面分別作出規定:一是軍官佐服“現役最少年限”,規定為十年,期滿后,依需要可延長三至五年;二是“服投限令”(即服役的最高年齡,包括現役和預備役),依軍銜不同規定為:尉官五十歲,校官五十八歲,少將六十歲,中將六十五歲,上將七十歲;三是不能晉升的服現役最大年限,規定為:少、中尉十年,上尉十五年,少校二十年,中校二十四年,上校二十八年,到此年限仍不能晉升者,即退出現役。

          舊中國的軍銜制,經過了四個歷史時期的沿草,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清末北洋新軍和辛亥革命后南京臨時政府時期,是軍銜制產生的初期階段,既保留了舊時軍隊等級的痕跡,本身亦欠完善;北洋政府時期是軍銜制的定形階段,確定了銜稱,規定了實施辦法;國民黨政府時期是軍銜制的完善階段,從等級區分到授銜、晉銜等,都建立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制度。

          中國的軍銜制

          建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擬議實行軍銜制度,一次是抗戰初期的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一次是抗戰勝利后國共兩黨重慶談判之后。兩次擬訂的軍銜等級都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度相同,但由于受當時環境的制約,兩次擬訂的軍銜制度都未能實行。軍銜??軍銜

          建國后,為加強軍隊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很快被重新提上議事日程。1950年9月總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時,就設置了“軍銜獎勵處”。1952年冬便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問題。1952年11月26日,總干部部在向毛澤東主席并軍委的報告中,對實行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等問題擬制了初步計劃。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度。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了解放軍采用國際通用的軍銜體制。這次軍銜等級設置是在中國傳統軍銜等級體系的基礎上,參照了蘇聯、朝鮮等國的軍銜制而設定的。

          軍官軍銜設4等14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大元帥實際未授予);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0年3月12日,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提出,要搞軍銜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1985年6月,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果斷地提出割斷1965年以前的軍銜體制,“實行新的軍銜制”。1988年4月1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提交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會議審議,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軍銜制度同時立法。

          新公布的軍銜制度不設元帥、大將和大尉,而以一級上將為最高軍銜。軍官軍銜設3等11級,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士兵軍銜按等級分為: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修改后的軍銜條例設3等10級,將官: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軍銜軍銜

          陸軍軍銜——將官校官尉官文職干部學員士兵

          海軍軍銜——將官校官尉官文職干部學員士兵

          空軍軍銜——將官校官尉官文職干部學員士兵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

          1995年9月10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設三等八級: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軍銜等級和專業軍士、軍士長的稱謂自行取消。

          簡要介紹

          軍銜是區分軍人等級、表明軍人身份的稱號、標志,是國家給予軍人的榮譽。通常由將官、校官、尉官、準尉、士官、士兵構成其等級體系,有的國家還設有元帥。以置于肩、領或袖、帽等處的專門徽章符號,標志軍人的軍銜等級和所屬軍種、兵種及專業勤務。軍銜的種類,按其性質,可分為正式軍銜、臨時軍銜和榮譽軍銜;按兵役,可分為現役軍銜、預備役軍銜和退役軍銜。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軍銜是軍人的終身榮譽,非經法律判決不得剝奪,具有一定功績的軍人退役后,在規定的場所有權著佩帶軍銜符號的軍服。實行軍銜制度,有利于提高軍人的責任心和榮譽感,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方便軍隊的指揮和管理,促進軍隊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交往也具有重要意義。

          軍銜等級的設置,同軍隊的規模和體制編制密切相關。歐洲早期的軍隊,最大編制是團,所以當時最高軍銜只是上校,將軍則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揮作戰的首領。以后,隨著軍隊組織編制擴大,將軍遂劃分為若干等級,以指揮不同規模的軍隊。各國軍官軍銜同軍隊職務之間有一定的對應關系,通常是上尉一連長,上校一團長,準將一旅長,少將一師長,中將一軍長,上將一方面軍(或戰區)司令官。軍銜授予的條件和程序,各國都以法律形式加以規定。

          授予軍銜,一般以軍人所任職務的編制軍銜、政治品質、服役經歷及勞績貢獻為依據。軍官軍銜的授予,許多國家集中在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手中,也有的國家將中、下級軍官軍銜的授予權賦予國防部和高級軍事機關。軍銜晉升是軍人的一種權利。各國對校級以下軍官及士兵軍銜的晉升期限,都有具體、嚴格的法律規定;將官軍銜的晉升,通常實行擇優選升,不規定具體期限。和平時期,軍銜一般都是按期逐級晉升,因職務提升而軍銜低于新任職務的編制軍銜,或在工作中建有突出功績的軍官,軍銜可提前晉升。為使軍人的軍銜與其所任職務相一致,有的國家實行臨時軍銜制度。如美國規定,下士以上軍人正式軍銜尚未期滿,而被正式任命或臨時任命為比其正式軍銜高的職務時,則授予同新任職務相適應的臨時軍銜。臨時軍銜,一般都高于本人的正式軍銜。被授予臨時軍銜的人員,其權力和服裝式樣與正式軍銜相同。職務下降時,臨時軍銜亦隨之下降,但不得低于原有的正式軍銜。英國、印度等國,亦實行臨時軍銜制度。

          軍銜是多數國家規定軍官服役年齡和軍人享受物質待遇的重要依據。軍官服役年齡的大小,同軍銜的高低成正比,不過這種比率逐步呈縮小趨勢。如20世紀初,日本規定上將65歲,少尉45歲,而80年代末規定上將60歲,少尉53歲,上將與少尉的最高服役年齡之差,由20歲縮小到7歲。西方國家軍官的薪金,大多以軍銜作為依據,東歐一些國家的軍官,軍銜則為薪金構成的一部分。

          中國古代有一套獨特的武職官員等級制度。秦漢時期,官員的等級稱“石”。魏晉以后,官員的等級稱“品”,多數朝代的武職官員等級設9品18級(每品分正、從兩級)。唐宋時期,武職官員等級設9品32級。隋唐以后,在品之外還設有“武階”。階數多少各朝不等,多者45階,少則18階,每階均有等級稱號,如驃騎大將軍、昭武校尉、陪戎副尉等。以不同顏色和圖案的冠服佩飾標志官員的品階,是中國古代武階制度的一個顯著特點,它表明中國封建社會武職官員的等級制度已趨完善。清朝末年,清政府參仿西方軍事制度,實行營制改革。從1904年開始至1911年3月,歷時6年多,逐步地在中國軍隊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軍銜制度,取代了傳統的武階制度。中國初次建立的軍銜設6等18級:上等第一級包括大將軍、將軍、正都統,第二級為副都統,第三級為協都統;中等第一級為正參領,第二級為副參領,第三級為協參領;初等第一級為正軍校,第二級為副軍校,第三級為協軍校;額外軍官一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級;兵分正兵、一等兵、二等兵3級。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改定軍銜等級為6等16級:上等軍官稱將軍,中等軍官稱都尉,初等軍官稱軍校,每等分大、左、右3級;額外官佐1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級;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級。

          1912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重新命名軍銜稱號:上等軍官稱將官,中等軍官稱校官,初等軍官稱尉官,每等分上、中、少3級;準尉官1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級;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級。1927年國民黨政府成立后,沿用上述軍銜稱謂,除1935年將上將區分為特級、一級和二級外,其余等次相沿不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人民解放軍于1955~196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度時,軍銜設7等20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設而未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準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重新實行軍銜制度,軍銜設6等18級:一級上將(設而未授)、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軍士長、專業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軍銜增加等級,軍士長和專業軍士軍銜,由高至低各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1994年5月,將官軍銜中不再設一級上將。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為3等8級:預備役少將;預備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預備役上尉、中尉、少尉。

          軍銜出現于15~16世紀西歐一些國家,故習慣上稱其為西歐式軍銜。17~18世紀,西歐式軍銜為世界許多國家所采用,形成一種國際性軍隊等級制度。各國軍銜的形式大同小異,通常以將、校、尉、士、兵構成其等級體系,其等級設置數量的多少不一。將官,多者設5級,少者設1級,設2級、3級、4級者皆有。校官、尉官,有的國家各設3級,有的國家設4級。準尉,有的國家不設,有的國家設置,但其等級數量不同,少者1級,多者6級。軍士,多數國家設3級或4級,少數國家設兩級或5級、6級、7級。兵,多數國家設兩級或3級,少數國家設1級或4級。陸軍、海軍和空軍的軍銜設置,多數國家三者基本一致,少數國家略有差異。平時與戰時軍銜的設置,絕大多數國家沒有什么區別,但有的國家的最高軍銜,如蘇聯的大元帥、美國的五星上將,平時一般不授。幾個主要國家的基本軍銜等級設置情況如下:美國軍銜設6等25級:五星上將(戰時或戰后對有特殊貢獻的軍官才授予)、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準尉、二級準尉、三級準尉、四級準尉、五級準尉;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俄羅斯軍銜設7等20級:俄羅斯聯邦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高級準尉、準尉;大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朝鮮軍銜設5等21級:大元帥、元帥、次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特務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越南軍銜設5等17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古巴軍銜設6等16級:總司令(相當于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長、軍士;上等兵、列兵。印度軍銜設7等20級:元帥(只在戰時授予有特殊功勛的軍種參謀長);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準尉、二級準尉、三級準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韓國軍銜設5等15級: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上士、中士、下士;兵。日本自衛隊軍銜設6等18級: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阿爾及利亞軍銜設6等17級: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準尉、二級準尉;軍士長、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英國軍銜設8等19級:元帥;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準尉、二級準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法國軍銜設5等20級: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總軍士長、軍士長、準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列兵。加拿大軍銜設6等17級: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準尉、二級準尉、準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

          軍銜制度在中國已有近百年歷史。20世紀初,晚清軍隊引入世界通用的軍銜制度。以后,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幾個時期實行的軍銜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軍銜制度基礎上的發展和沿革。

          等級劃分

          通常由將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構成,有的國家在將官之上還設有元帥,在尉官與士官之間還設有準尉。軍銜按獲得者的兵役狀況和所在部隊的專業性質,在橫向上又區分為不同的類別。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軍銜是軍人的終身榮譽,非經法律判決不得剝奪,不犯錯誤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條件的軍人退役后,在規定的場合有權著佩帶軍銜符號的軍服。實行軍銜制度的意義,主要是有利于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方便部隊的指揮與管理,促進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間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軍銜等級設置的數量,每個國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設二十多級,最少的只設十幾級。軍銜等級設置多少,總體上受本國軍隊的規模和編制體制的制約。歐洲早期的軍隊最大編制是團,所以當時最高軍銜只到上校,將軍則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揮作戰的首領。以后,隨著軍隊組織編制的擴大,將軍逐步區分為若干等級,以指揮不同規模的軍隊。目前,各國軍官軍銜同軍隊職務之間有一定的對稱關系,通常是少尉對應排長,中尉對應副連長,上尉對應連長,少校對應營長,中校對應副團長,上校對應團長,準將對應旅長,少將對應師長,中將對應軍長,上將對應方面軍司令官。西歐式軍銜傳入中國的時間,是20世紀初的清朝末年。清朝政府規定軍銜設六等18級;辛亥革命后,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規定軍銜設六等16級;國民黨政府成立后,軍銜等級最多時設六等18級。

          各國表示

          中國古代軍銜制排列表

          監國大元帥王、監國左元帥王、監國右元帥王

          護國大將軍王、護國左將軍王、護國右將軍王

          輔國大將軍、輔國左將軍、輔國右將軍

          鎮國大將軍、鎮國左將軍、鎮國右將軍

          保國大將軍、保國左將軍、保國右將軍

          定遠大將軍、定遠左將軍、定遠右將軍

          鎮遠大將軍、鎮遠左將軍、鎮遠右將軍

          靖遠大將軍、靖遠左將軍、靖遠右將軍

          威遠大將軍、威遠左將軍、威遠右將軍

          鎮英大將軍、鎮英左將軍、鎮英右將軍

          冠英大將軍、冠英左將軍、冠英右將軍

          驃騎大將軍、驃騎左將軍、驃騎右將軍

          懷化大將軍、懷化左將軍、懷化右將軍

          云麾大將軍、云麾左將軍、云麾右將軍

          優擊大將軍、優擊左將軍、優擊右將軍

          優緝大將軍、優緝左將軍、優緝右將軍

          優稽大將軍、優稽左將軍、優稽右將軍

          歸德大將軍、歸德左將軍、歸德右將軍

          志宏大將軍、志宏左將軍、志宏右將軍

          啟國大將軍、啟國左將軍、啟國右將軍

          賢明大將軍、賢明左將軍、賢明右將軍

          殿元大將軍、殿元左將軍、殿元右將軍

          慶宇大將軍、慶宇左將軍、慶宇右將軍

          育新大將軍、育新左將軍、育新右將軍

          維荔大將軍、維荔左將軍、維荔右將軍

          靖晗大將軍、靖晗左將軍、靖晗右將軍

          宜林大將軍、宜林左將軍、宜林右將軍

          忠武大將軍、忠武左將軍、忠武右將軍

          壯武大將軍、壯武左將軍、壯武右將軍

          明威大將軍、明威左將軍、明威右將軍

          建威大將軍、建威左將軍、建威右將軍

          鎮威大將軍、鎮威左將軍、鎮威右將軍

          宣威大將軍、宣威左將軍、宣威右將軍

          鎮武大將軍、鎮武左將軍、鎮武右將軍

          隆威大將軍、隆威左將軍、隆威右將軍

          德威大將軍、德威左將軍、德威右將軍

          耀威大將軍、耀威左將軍、耀威右將軍

          熙威大將軍、熙威左將軍、熙威右將軍

          虎威大將軍、虎威左將軍、虎威右將軍

          昭威大將軍、昭威左將軍、昭威右將軍

          英威大將軍、英威左將軍、英威右將軍

          壯威大將軍、壯威左將軍、壯威右將軍

          英武大將軍、英武左將軍、英武右將軍

          襄武大將軍、襄武左將軍、襄武右將軍

          益威大將軍、益威左將軍、益威右將軍、

          靖武大將軍、靖武左將軍、靖武右將軍

          匡武大將軍、匡武左將軍、匡武右將軍

          寧武大將軍、寧武左將軍、寧武右將軍

          炳武大將軍、炳武左將軍、炳武右將軍

          同武大將軍、同武左將軍、同武右將軍

          恪威大將軍、恪威左將軍、恪威右將軍

          孚威大將軍、孚威左將軍、孚威右將軍

          義威大將軍、義威左將軍、義威右將軍

          矅威大將軍、矅威左將軍、矅威右將軍

          泰武大將軍、泰武左將軍、泰武右將軍

          昌武大將軍、昌武左將軍、昌武右將軍

          安武大將軍、安武左將軍、安武右將軍

          咸武大將軍、咸武左將軍、咸武右將軍

          成武大將軍、成武左將軍、成武右將軍

          虎豹大將軍、虎豹左將軍、虎豹右將軍

          良威大將軍、良威左將軍、良威右將軍

          璞威大將軍、璞威左將軍、璞威右將軍

          麟威大將軍、麟威左將軍、麟威右將軍

          珍威大將軍、珍威左將軍、珍威右將軍

          國宗、副國宗、協國宗

          制臺、副制臺、協制臺

          章京、副章京、協章京

          撫臺、副撫臺、協撫臺

          藩臺、副藩臺、協藩臺

          臬臺、副臬臺、協臬臺

          道臺、副道臺、協道臺

          提督、副提督、協提督

          提刑、副提刑、協提刑

          總兵、副總兵、協總兵

          團練、副團練、協團練

          守備、副守備、協守備

          提轄、副提轄、協提轄

          都統、副都統、協都統

          都司、副都司、協都司

          都衛、副都衛、協都衛

          統領、副統領、協統領

          參領、副參領、協參領

          佐領、副佐領、協佐領

          標統、副標統、協標統

          管帶、副管帶、

          營帶、副營帶

          千總、副千總

          把總、副把總

          哨官、副哨官

          督隊官、副督隊官

          隊官、副隊官

          棚官、副棚官

          一等目兵、二等目兵

          近代 北洋軍閥軍銜

          北洋軍閥軍銜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準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國軍軍銜

          將官:(特級、一級、二級)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準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軍銜

          美國軍銜列表

          軍銜是軍隊中區分軍階高低的標志。軍銜在軍服著裝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美軍軍銜設計精美,制作精良,堪稱軍隊軍銜中的精品。美軍軍銜分為3類11級。軍官軍銜有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美軍上將軍銜一般授予軍兵種最高軍事長官。因為美國國防部長由文職官員擔任,所以國防部長是不授銜的。美軍中等級森嚴,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以此保證軍隊管理和作戰的需求。

          美國的軍官職務編制軍銜規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軍種參謀長、戰區司令官為上將;軍種副參謀長、軍長、艦隊司令為中將;師長、航空母艦特混部隊司令為少將;副師長、獨立旅旅長為準將;團長、空軍聯隊長、艦長為上校;營長、艦艇中隊長為中校;副營長、艦艇分隊長為少校;連長為上尉;副連長為中尉;排長為少尉。

          Majorgeneral------少將

          美國陸軍、空軍或海軍中在準將之上中將之下的軍銜

          BrigadierGeneral-----準將

          美國陸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軍銜,級別高于上校,低于少將

          Captain------------上校;上尉

          上尉美軍陸軍、空軍、或海軍陸戰隊的經過委任授予的軍銜,位居中尉之上少校之下

          美軍海軍或海岸警備隊的經過委任授予的軍銜,位居海軍中校之上海軍少將之下

          Lieutenant---------------海軍上尉

          afirstlieutenant-------------[美]陸軍[空軍,海軍陸戰隊]中尉

          asecondlieutenant----------[美]陸軍[空軍、海軍陸戰隊]少尉;

          alieutenant(of)juniorgrade-----------[美]海軍中尉

          lieutenantcolonel------------陸軍中校

          lieutenantcommander--------海軍少校

          lieutenantgeneral----------------陸軍中將,海軍陸戰隊中將

          軍官軍銜有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

          上將―――――General

          中將―――――Lieutenantgeneral

          少將―――――Majorgeneral

          上校―――――Captain

          日軍新舊軍銜 軍銜

          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

          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還處于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共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舊日軍軍銜等級

          明治維新以后,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

          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并宣戰講和及宣告戒 嚴,凡有重要之軍事,皆親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咨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

          舊日本陸軍軍銜分為將宮、佐官、尉官、準士官、下士官和兵,計6等16級。佐官相當于校官,準士官相當于準尉,下士官相當于軍士。

          按照日本的稱謂,16級次序為:大將、中將、少將、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準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準士官(準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兵的等級比陸軍多兩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日軍軍銜等級

          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干部、曹士兩大類。干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于上將,將二相當于中將,將補相當于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軍1970年增設了準尉,1980年又增設了曹長(即軍士長)。

          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6等18級。

          日軍上將是最高軍銜,授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陸軍各軍長、海軍艦隊司令、空軍航空方面隊司令為中將;陸軍師長、海軍隊群司令、空軍戰斗航空團團長為少將;陸軍師參謀長、團長,海軍艦長、空軍戰斗航空團副團長等為上校;陸軍副團長、海軍副艦長、空軍飛行隊長為中校;陸車宮長為少校;陸軍連長、海軍分隊長、空軍中隊長等為上尉;陸軍排長、海軍分隊長、空軍小隊長為中尉和少校。

          最早軍銜

          世界上最早的大元帥

          大元帥源于拉丁文“最大的”、“最主要的”。最早的大元帥是作為榮譽稱號授予本國或盟國武裝部隊總司令,有時也授予皇家成員和國務活動家。1569年,法國國王查理九世將大元帥稱號授予其弟昂茹公爵。以后,世界各國被授予大元帥軍銜的共約30人。在俄國,第一個獲得大元帥封號的是17世紀末在亞速城下戰績輝煌的A·C·合因督軍。1719年俄國陸軍條令正式規定:大元帥為俄軍最高軍銜。蘇聯衛國戰爭勝利后,1945年6月22日,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決定設蘇聯大元帥軍銜,次日將這一軍銜授予斯大林。

          世界上最早的元帥

          法文元帥-詞源自上古德意志文“馬”和“仆人”。據說,最早的時候,元帥是宮廷里管理皇帝馬廄的官兒。在中世紀的法國和其他國家它是職務名稱,負責軍隊的行軍隊形和作戰隊形,監督警衛勤務的執行,管理軍隊的庶務以及指揮前衛、選擇營地等。到16世紀,元帥一詞在法國表示最高軍銜,在16世紀下半葉先后授予立有卓著戰功的18名將領以元帥軍銜。16世紀設元帥銜的還有德國。17世紀以后在奧地利和俄羅斯等國也相繼設立此銜。中國在1955年實行軍銜制時也曾設立元帥銜。

          世界上最早的將軍

          將軍源于拉丁文“總的”、“主要的”。將軍開始是一種顯貴的職務,元首有時授權將軍在戰場上代替自己行使指揮軍隊的職責。將軍作為軍銜,最先出現在16世紀的法國。在德國,15世紀人們就用該詞稱呼騎士集團的首領,到16世紀才作為軍銜使用。1657年俄國開始采用此銜,隨著戰爭規模和軍隊編制的擴大,將軍遂分為若干等,以指揮不等規模的軍隊。準將一般指揮旅,少將指揮師,中將一般指揮軍,上將一般指揮集團軍?,F在,除少將、中將、上將銜為世界多數國家所設以外,西方國家一般還設有準將銜。前蘇聯、東歐各國和中國則曾設有大將銜。美國在戰時設有五星上將銜,此銜前蘇聯認為相當于大將,而西方國家則將其同別國的元帥劃為一格。

          世界上最早的大校

          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出現的一級銜稱,始設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上世紀50年代中國實行軍銜制時亦設此銜。還有的國家稱上校為大校,如現在越南的校官,均區分為三等,第一等稱大校,實際是上?!,F在世界設大校銜的只有朝鮮和中國,其對應基本職務是師長。

          世界上最早的上校

          上校一詞源于意大利文“縱隊”。在法國古代的步兵部隊中,上校是團長的代名詞。18世紀末法國人往往把團長和上?;鞛橐徽?。在俄國,上校一詞首先見于16世紀,當時人們稱呼指揮團隊的軍官為上校。1631年。上校代替了“督軍”和“團首領”的稱號,把擔任團長職務的雇傭軍官叫做上校。從1632年起,上校作為軍銜開始授予所有“新制”團指揮員。烏克蘭哥薩克軍隊和“扎波羅熱切”的團長也稱上校。目前,世界各國的軍銜中一般均設有上校銜。除朝鮮和中國外,上校是校官中最高的一級銜稱,一般是團長的編制軍銜。

          世界上最早的中校

          17世紀在俄國,中校最初為副團長的職稱,后來成為副團長的銜稱。1713年開始,彼得一世在俄國海軍中設海軍中校銜,對應的職務為二級軍艦艦長。在1722年的《官級表》中,中校成為校官的第二級銜稱被固定下來。1935年蘇聯紅軍實行軍銜制時,校官只設上校和少校兩級,到1939年才補充設置中校銜?,F在世界各國的軍銜中多數均設此銜,一般為副團長或營長的編制軍街。

          世界上最早的少校

          少校,該詞源于拉丁文“職位較高的”、“年長的”。400年以前,西班牙軍隊最先把少校作為軍銜使用。16世紀少校這一術語傳人德國,開始只作為一定職務的稱呼。德國在建立常備軍時,少校使用于軍銜稱謂。1698年,俄國為“新制”團的指揮人員和在俄軍服役的外國人設置了少校軍銜,13世紀后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規軍中開始設此銜。18世紀至19世紀,俄國軍隊一度將少校分為一級少校和二級少校兩個官級。在軍銜外,還設有專門的少校職務,如“基地少?!?、“門衛少?!?,集團軍司令部里的“旅少?!钡?,現在各國軍銜中均設有少校銜,一般為營長的編制軍銜。

          世界上最早的大尉

          大尉,源于拉丁文“首領”一詞派生出的“軍事長官”。大尉稱號首先出現于中世紀的法國,是獨立軍區長官的頭銜,當時大尉銜一度高于元帥。后來大尉一詞逐漸地失去了原來的意義,從1558年起,開始稱連長為大尉,軍區長官則稱總大尉。在俄國,大尉稱號最早出現在16世紀鮑里斯·戈杜諾夫時期,人們稱外國雇傭軍的隊長為大尉。從1647年起,大尉作為一級軍銜授予“新制”團的連長,到18世紀初,所有正規軍的連長都享有大尉稱號。目前世界上設有大尉軍銜的有俄羅斯等國?,F在西方國家將俄羅斯的大尉譯為上尉,在軍銜對照表里,同西方的上尉列入一格。

          世界上最早的上尉

          上尉該詞源于拉丁文“首領”?!斑B”是西方最古老的陸軍組織形式,早期的連由一個上尉指揮。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連長是同一詞,該詞由“頭”和“人”二詞組成,即表示一個位置顯赫的人,過去一般是首領和司令官的稱呼?,F在世界各國軍銜中均設有此銜,一般作為連長的編制軍銜。上尉在西方國家和絕大多數第三世界國家的軍隊中是尉官中的最高一級銜稱,而在設有大尉軍銜的國家,上尉則是尉官中的第二級銜稱,往往被譯為“上級中尉”,視同西方中尉的地位。

          世界上最早的中尉

          中尉,該詞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職”。中尉作為軍隊的職務名稱,最早出現在法國。1441年,法軍將擔任副隊長的首長稱為中尉,到15世紀末中尉成為副連長的代稱。從17世紀下半葉起,中尉成為法國等國的陸??哲娷娿?。俄軍在17世紀中葉設中尉銜于“新制”團,起初通常授給步兵連和騎兵連的副連長,后來中尉被任命擔任連長?,F在世界各國軍銜中均設有此銜,一般與副連長職務相對應,也有的國家將中尉規定為排長的編制軍銜。

          世界上最早的少尉

          法國古代稱步兵和騎兵部隊中掌權的軍官為少尉。從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爆發起,少尉被定為法軍最低一級軍官的軍銜。在德國,少尉一詞是1500年前后由法語“代表”一詞演變而來。開始,人們用該詞稱呼某軍事長官的代表和其它公務人員,約18世紀后,稱軍隊中最低一級的軍官為少尉。在俄軍,少尉軍銜設于1703年彼得一世期間?,F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軍銜體系中均設有少尉這一銜級,但也有少數國家例外。如波蘭尉官的最低軍銜是中尉,羅馬尼亞的少尉銜是專為女軍官所設,男軍官的尉官最低一級軍銜亦為中尉。

          歷史起源

          l5世紀以前的世界各國軍隊中,只有官銜,沒有軍銜。軍銜與官銜的根本區別是把士兵納入了軍隊的等級體系, 這是一種革命性的進步。最初用軍銜代替官銜的變革,發生在15世紀一16世軍銜紀的意大利和法國等一些西歐國家。其原因是在這些國家中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工商階級為了發展貿易,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王權,以打破封建割據。國王為了集中王權,需要工商階級的財政資助,于是,在這些國家出現了一個以保護貿易為交換條件、工商階級出資支持君主制的政治局面。國王通過稅收得到了雄厚的財源,雇傭國外的軍人建立聽命于自己的軍隊。從此以后,雇傭軍成了國家的主要軍事力量,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樣,“新的軍隊開始由大批雇傭軍編成,因為封建制度的瓦解,獲得了誰出錢就為誰服務的自由”。

          雇傭軍以步兵為主體,其成分大都是自由農民、市民、破產騎士、有產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階層的普通人。雇傭軍的組織以連為基本單位,幾個連組成一個團。連的指揮官稱作上尉,副手稱中尉;團由稱作上校的軍官指揮,助手稱為軍士長,后來改稱少校。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等價交換、平等權利等資本主義的社會原則反映到了軍事領域,刺激著軍隊改變其官職的選拔制度:以出身門第世襲軍職的舊傳統破產了,建立起按勞績戰功獲得軍官職位的新制度。但是被選拔上來的這些非貴族的指揮官,由于沒有爵位可供標志個人的身份,自己的榮譽、地位軍銜和待遇得不到社會的保障,于是,這些平民出身的軍官們,強烈要求設立一種與其軍職相對應的階位稱號,來保障自己的社會地位。而這種要求也符合新興資產階級使用這些階層的力量來共同反對封建領主的政治利益。

          這樣,終于導致了雇傭軍中原先的某些職務名稱,逐步轉變成為個人的階位稱號,職務則 用“連長”、“團長”來命名。從而形成了軍隊職務與軍銜等級相對應的兩大體系,出現了包括軍官、士兵在內的軍隊銜級制度。

          軍銜制度的出現,促進了軍隊的建設。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指出,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在同西班牙的戰爭中,由于法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軍銜制度,“軍人的銜級開始成為一種權利,大大優于家庭出身,受人重視的是勞績戰功,而不是祖宗門第”,使得法軍所向披靡,“路易十四一在邊境出現,邊境城市便紛紛落入法國手中”。

          資料鏈接

          軍銜知識

          軍銜知識軍銜(文職級別)晉升。

          軍官軍銜設下列三等十級:

          (一)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平時軍官軍銜晉升的期限:

          少尉晉升中尉,大學??埔陨袭厴I的為二年,其他為三年;

          中尉晉升上尉、上尉晉升少校、少校晉升中校、中校晉升上校、上校 晉升大校各為四年;

          大校以上軍銜晉級為選升,以軍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和對國防建設的貢獻為依據。

          軍事、政治、后勤、裝備軍官軍銜等級: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

          專業技術軍官軍銜等級: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文職干部級別: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七級、八級、九級(類似于少尉)。特級為最高級。

          軍隊干部的退役與安置

          1、退役的條件:

          軍官未達到平時服現役的最低年限(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官法》)的,不得退出現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前退出現役:

          ①傷病殘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②經考核不稱職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

          ③犯有嚴重錯誤不適合繼續服現役的;

          ④調離軍隊,到非軍事部門工作的;

          ⑤因軍隊體制編制調整精簡需要退出現役的。

          軍官未達到平時服現役的最高年齡(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官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出現役:

          ①任職滿最高年限后需要退出現役的;

          ②傷病殘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③受軍隊編制員額限制,不能調整使用的;

          ④調離軍隊,到非軍事部門工作的;

          ⑤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現役的。

          文職干部的退役規定與上述要求類同。

          2、安置:

          安置方式:軍官退出現役后,有四種安置方式:

          一是轉業,由地方組織、人事部門安排工作和職務;

          二是復員,一次性領取復員費,由地方民政部門安排工作;

          三是自主擇業,按月領取退役金,并由政府協助就業;

          四是退休,由軍隊或地方政府安置(進軍、地干休所),按月領取退休金。

          被安置地:轉業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擇業:團職和軍齡滿20年的營職軍隊轉業干部,按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級軍隊干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同時,對功臣模范、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和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軍隊轉業干部,分別增加一定比例的退役金。但各項合并計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過安置地同職級軍隊干部的月職務、軍銜、基礎、軍齡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退役金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退役金與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費一樣,免征個人所得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被黨和國家機關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發給退役金;被企業事業單位聘用錄用或從事其他工作的,退役金照發。

          發展

          中華民國時期,進一步改革軍隊組織編制,陸軍實行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序列編制和“三三制”的編制原則。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部隊分散于各革命根據地,組織規模不同,編制裝備不一,一般按軍團、軍、師、團、營、連、排、班的序列和“三三制”的原則編制。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解放軍規模不斷擴大,武器裝備明顯改善。1948年11月,全軍實行統一的編制,縱隊改稱軍,軍之上設兵團,其下統一按師、團、營、連、排、班序列和“三三制”原則編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新階段。在部隊編制上,按集中統一與因地制宜相結合的原則,分別確定陸軍、海軍、空軍以及第二炮兵的編制序列和各級建制單位的名稱,幾經改革,形成了利于作戰、便于管理的比較科學的合成軍隊的編制。世界其他國家軍隊的編制也都經歷大體相同的發展過程。冷兵器時代,軍隊編成主要有車兵、步兵和騎兵,編制與通常的作戰方式——密集方陣緊密相聯。15世紀以后,隨著火器的大量使用,在歐洲,步兵成為主要兵種,連、營、團、旅等成為正式的編制單位。17~19世紀,許多國家軍隊分為正規陸軍和海軍。陸軍中,炮兵和工程兵成為獨立兵種,部隊出現師、軍等編制單位。20世紀初,飛機出現并用于軍事,很快產生新的軍種——空軍。之后,新的軍種、兵種不斷出現,軍隊編制日趨復雜,并逐步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職位

          班,由若干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制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于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

          排,由若干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制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斗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

          連,由若干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

          營,由若干個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團和旅。為高級戰術分隊。一般在團或旅編成內遂行戰斗任務。直接隸屬于師以上單位的營稱獨立營,多遂行戰斗勤務、技術勤務和后勤保障任務。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營(摩托化步兵營、機械化步兵營)、坦克營、炮兵營、導彈營、空降兵營、電子對抗營、工兵營、通信營、雷達營、防化營、汽車營等。戰斗營通常轄3-5個戰斗連及戰斗、勤務保障分隊。設有營部,有的國家軍隊的營設司令部,編有參謀長和參謀。

          團,由若干個營(或連)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師(或旅)。直屬于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權限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志。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導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通常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

          旅,由若干個營(或團)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師或集團軍(軍)。為戰術兵團。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分隊。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旅、坦克旅(裝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戰術火箭旅(導彈旅)、空降旅(傘兵旅)、工兵旅、舟橋旅、海軍陸戰旅、航空兵旅、雷達旅等。

          師,由若干個團(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部隊、分隊。通常隸屬于集團軍或軍。為基本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步兵師(徒步步兵師、摩托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師、山地步兵師、重裝步兵師、輕裝步兵師)、坦克師(裝甲師)、炮兵師、高射炮兵師、防空師、空降師(空降兵師)、航空兵師、空中突擊師、海軍陸戰師(海軍步兵師)等;按戰備程度的不同,有滿員師、簡編師、架子師、動員師等。師是構成戰略戰役軍團的基礎,也是計算戰略戰役力量對比的基本單位,其數量和質量是衡量軍隊作戰實力的主要標志。

          軍,由若干個師(或旅)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軍區、方面軍。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斗、勤務保障部隊、分隊。為戰役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陸軍軍(步兵軍)、坦克軍、空軍軍、空降軍等。

          集團軍,由若干個軍(或師)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于軍區或方面軍、集團軍群。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并直轄一定數量的戰斗、勤務保障旅(團)、營。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戰役作戰任務,亦可獨立擔負作戰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有的稱野戰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防空集團軍、戰略火箭集團軍等。集團軍通常在戰時編設。一個國家的軍隊平時是否編設集團軍,主要取決于軍隊規模、領導指揮體制、作戰方式和地理環境、歷史傳統等因素。平時編設集團軍的國家,集團軍一般為部隊的最高編制單位,戰時則可為方面軍(集團軍群)編成的基礎。集團軍通常編制不固定,規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據集團軍的性質、戰役使命、所擔負的任務、戰區的地理環境和敵方軍隊的編制等條件而定。WCn

          方面軍,由若干個集團軍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于統帥部或戰區。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為諸軍種、兵種合成的戰略戰役軍團。通常在戰時組建,其編成主要視作戰方向的戰略地位、戰場容量、敵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況及作戰企圖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獨立地進行一個戰役方向的作戰,還可與其他方面軍共同進行數個戰役方向或一個戰略性戰役方向的作戰。有的國家的方面軍還可用于完成陸戰區一個戰略方向或數個戰略性戰役方向任務。建立方面軍的目的在于對重要方向上作戰的部隊實施統一指揮,使之協調一致,共同完成作戰任務。有些國家將與方面軍性質、任務、編成相類似的軍隊組織稱集團軍群。

          級別

          來講講軍人肩上的徽章:

          一拐:1年列兵

          二拐:2年上等兵

          一拐+星雙槍: 下士

          一粗拐+星雙槍:中士

          一粗拐+一拐+半圓麥穗+星雙槍:上士

          兩粗拐+半圓麥穗+星雙槍:四級軍士長

          兩粗拐+一拐+全圓麥穗+星雙槍:三級軍士長

          三粗拐+全圓麥穗+星雙槍;二級軍士長

          一杠無星:學員

          一杠一星(一條線穿過一顆星星):少尉 (排職)

          一杠二星:中尉 (排職,副連職,正連職)

          一杠三星:上尉 (正連職,副營職)

          二杠一星:少校 (副營職,正營職,副團職)

          二杠二星:中校 (正營職,副團職,正團職)

          二杠三星:上校 (正團職,副師職,正師職)

          二杠四星:大校 (副師職,正師職,副軍職)

          一麥一星(外圍橄欖枝,里面一顆星,俗稱把橄欖枝當作麥穗):少將 (副軍職.正軍職,大軍區副職)

          一麥二星:中將 (正軍職,大軍區正職)

          一麥三星:上將 (大軍區正職,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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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2015-01-08